受理期限
畢業後兩年内
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必備材料)
1.原報到證(派遣證)紅色聯(研究生)或藍色聯(本科生)、白色聯(檔案内,可由用人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取出)
2.畢業證書
3.改派申請表(在就業管理科領取)
二、其他材料(根據申請者對應的類别提供材料)
A類 更換工作單位
1.原工作單位解除就業關系的證明(原件、複印件各一份)
2.新單位接收證明
3.與新接收單位确認的報到證所開具的報道單位名稱
B類 未更換工作單位
(由原籍或工作單位改派到工作單位所在地人事代理機構,由原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人事代理機構改派到工作單位)
1.人事代理機構接受證明(由原籍或工作單位改派到工作單位所在地人事代理機構的,若就業協議書上已蓋有該人事代理機構公章則可用就業協議書替代)
2.就業協議書或單位接收證明或勞動合同(由原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人事代理機構改派到工作單位的)
C類 未更換工作單位
(由工作單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人事代理機構改回原籍)
1.回原籍申請表(在就業管理科領取)
2.人事代理機構退函或同意改派證明(檔案托管在人事代理機構者需此材料)
D類 未更換工作單位
(報道單位更改為該單位下屬單位或本單位其他城市單位)
1.單位接收證明或勞動合同(若就業協議書上已蓋有該下屬單位公章則可用就業協議書替代)
注:
1.每名畢業生隻能改派一次
2.如委托他人辦理,還需要附加該畢業生身份證複印件、委托書;
3.如無法攜帶畢業證書原件,則需提供畢業證複印件(加蓋院章)到辦理報到證現場(省就業指導中心)進行學曆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