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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檢測試控股集團湖南華科科技有限公司 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4年03月08日     作者:      點擊量:[]


國檢測試控股集團湖南華科科技有限公司
招聘簡章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範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我縣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号)、《關于印發〈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1号)等有關規定,結合炎陵縣第一中學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15名。

  一、組織領導

  在炎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監督下,炎陵縣教育局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炎陵縣教育局人事股,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炎陵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委辦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标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争、擇優的原則。

  三、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炎陵縣第一中學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5名(詳見附表1)。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适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其他各環節招聘信息均在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并查閱。

  六、報名

  1.報名時間

  3月18日上午8:00至3月22日上午12:00。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請應聘人員在此期間通過炎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報名系統(http://rsks.hnyanling.gov.cn)鍊接完成報名,并按要求填報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

  準考證由考生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并保存好準考證,以便參加後續招聘環節使用。下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自行密切關注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告。

  3.相關要求:

  ①應聘人員隻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确、全面,并對自己的填報負責。報名與參加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緻,且身份證必須要在有效期内,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②提交網上報名信息期間,未審核(未通過)人員可以修改自己的報考信息,也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網上報名結束或網上審核通過後,報考人員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③年齡要求在18周歲以上(2006年3月1日以前出生)至35周歲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後出生);

  ④應聘人員必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相應的學曆、學位、教師資格、普通話等級,并按招聘環節中的要求提交相關證明、原件和複印件。未在規定期限内取得,或未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和複印件則取消應聘資格;

  ⑤機關事業單位在編的工作人員須提供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報名時發送此證明掃描件至郵箱:492219309@qq.com,資格複審時交證明原件。

  七、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包括資格初審和資格複審。

  (一)資格初審

  炎陵縣教育局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網上報名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報名系統反饋資格初審結果,請應聘人員自行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報名時間結束或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二)資格複審

  (1)資格複審由炎陵縣教育局負責,資格複審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通告;

  (2)資格複審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确定資格複審對象,資格複審末尾對象筆試成績同分的同時确定為資格複審對象;

  (3)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複審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資格複審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崗位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如筆試成績相同,則同時遞補。

  八、考試

  (一)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确實難以形成競争的崗位,經報請縣人社局批準後,可根據實際情況适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凡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設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60分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二)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

  1.筆試: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參加,采取閉卷的方式;筆試内容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崗位專業知識,總分為100分。

  2.專業技能測試:資格複審合格人員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采取上微型課的形式進行,體育教師崗位專業技能測試增加特長展示内容。

  專業技能測試内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相應學科教學的綜合素質、教學能力、學識水平、語言表達能力等。

  ①上微型課時長為10分鐘,總分為100分,備課時長為20分鐘。

  ②特長展示時長5分鐘以内,總分為100分。

  3.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

  有特長展示崗位的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特長展示成績×50%+上微型課成績×50%;

  筆試成績、特長展示成績、上微型課成績、專業技能測試、綜合成績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後不再保留。

  (三)考試時間、地點

  考點設在炎陵縣。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參加考試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從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兩證缺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九、體檢與考察

  1.體檢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确定體檢人員,但綜合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予确定入圍體檢,入圍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果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環節,按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體檢标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實施,另增加涉毒毛發項目檢測,體檢費用自理。

  2.考察

  體檢合格者即确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複查。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内辦理提檔審查手續,凡因個人原因未按時辦理提檔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的報考人員,若在考察結束時未辦理好辭聘手續和消編手續,或者是因違反工作紀律等原因被工作單位或主管部門單方面解聘、處理的,視為考察不合格處理。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的,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2次。

  十、公示與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确定拟聘用人選,經審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員名單在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拟聘用人員有反映的(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由炎陵縣教育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縣紀委監委和人社部門審定。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與用人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期為5年(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特别提示

  1.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的公告、公示和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後果,責任自負。

  2.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 ,對違紀違規行為,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5号)進行處理。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十二、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

  炎陵縣教育局:0731-22027976

  監督電話

  炎陵縣人社局:0731-22542803

  炎陵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委辦紀檢監察組:0731-26220016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24年炎陵縣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附件2:2024年炎陵縣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同意報考證明



  炎陵縣教育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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